广东京兰环保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作者: 日期:2025-07-15 来源: 关注: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东京兰环保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京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金山工业园区金山大道北向(中心坐标E110.834011°,N21.823461°)
4、建设性质:新建
5、工程概况:新建仓储系统、吨袋破袋及输送系统、螯合灰烘干破碎系统、飞灰低温热分解系统、飞灰水洗系统、水处理系统和MVR蒸发结晶系统等工艺体系,建设综合办公楼、车间公辅工程(配电间、原料和产品仓库、消防等),最终形成2.5万吨/年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能力。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882.74m2,总建筑面积为19659.63m2。
6、项目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低浓度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本项目原灰/热解灰料仓废气、吨袋灰/螯合灰破袋和螯合灰烘干过程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由排气筒排放;低温热分解烟气采用1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放;低温热分解设备使用天然气为清洁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器后天然气燃烧废气由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设施碱液水封措施,将氯化氢气体引至碱液水封罐液面以下进行吸收中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洗罐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和实验室废气经各自收集后引至同1套多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由烟道排放。(3)噪声:采用隔声、减振、消声和距离削减等防治措施。(4)固废: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3YhaML9DX8MfEBIrCqVmA 提取码: ie7v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可在高州市金山街道兴业路4号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居民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个人,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您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信函邮寄地址:高州市金山街道兴业路4号 邮编:525400
联系人:刘彬 电话:1570668023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8日。
可通过邮寄信函、电话反馈、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表达您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京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