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开
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 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相关规定,现对我司《干燥尾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设备竣工自主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 17 日至2025年12月26 日。
如有问题,请向我公司反映。
附件:
1. 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总排放口在线设备安装竣工自主验收报告。
2. 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总排放口在线设备比对验收监测报告。
7.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计量器具批准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
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企业联系人:许鸿业
联系电话:13929709071
电子邮箱:332142857@qq.com